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生育是否给予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57:41
我是2004年十月考入事业单位工作,2005年7月生育。我及时把单子送到医保处。但当时医保人员说我是在试用期内不予报销,后我又通过一个医保处主任询问得知这种情况能够报销,只是因为本单位会计人员未能及时缴纳医疗保险所致。请教一下内行,他们谁说的对?我应该怎么办?

可以给予报销的,
即使会计人员未及时办妥手续,
也可以事后补的,
具体可以询问一下劳动局,或者人事局事业单位处

那得看你的医保有没有买啊

可以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