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付了定金,卖方反悔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0:35:04
我买二手房房付了定金1000元,卖方给了我收款收据,可事隔一月后卖方却不反悔不卖房给我,请问我能否追究卖方的责任?

卖方应双倍赔偿买方。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可以,如果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依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付的定金太少了,而且估计没有签合同,但是一定要要求卖方双倍赔付定金

可以 因为你已经付了定金 但是不知道有没有双方下定就是了
如果双方下定的话 房东方违约就要以定金赔给客户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