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两免三减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43:34
我公司2007年4月成立的企业,能不能销售两免三减的政策呢?

不好意思,重新查了一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你的公司是2007年4月成立的,所以就不能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