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在国家计划外扩招、颁发自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31:06
民办大学所谓计划内招生,是教育部门每年定额授予民办大学的招生额度,通常需要通过高考录取。所谓计划外招生,就是在以上额度之外的招生。民办大学大部分学生都属于计划外招生。计划外学生由学校颁发自制的学历文凭,自称为专科或本科,该文凭在教育部门的网站上没有备案,只能在学校的网站上提供证明。请问教育专家和法律专家,这种颁发自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做法是否违法?如果不违法,计划外招生有什么限制措施?如果违法,违法了哪条法律?民办大学将如何生存?
成人教育主要针对在职人员,与民办大学的招生主张相去甚远。

另附:国家教委(1993年8月17日颁发)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民办高等学校招收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举办助学性质的非学历教育班,入学资格考试可由学校自行组织。

可见,没有通过高考录取的计划外学生,应该属于非学历教育班的学生。那么民办大学何处取得针对这种学生颁发专科、本科文凭的权力。请引证相应的法律法规。谢谢!

不违法,相当于成人教育。

首先,这种颁发自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做法并不违法!
限制措施现在国家也在一步步的完善,听说是今年开始就要限制民办大学的注册时间了,这样一来就不能随意入学发证了,一切都得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入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