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关于已离职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申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8:26:06
我单位是一家专业从事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09年新基数申报的文件下来后我看要求申报基数的人中还要包括本年已离职人员的。但是这些交社保的人的派遣合同已经都终止了,并且我们与被派遣单位的派遣合同也已经终止。那么这些人申报基数后要补缴的这些差额的钱要从哪里出。我们单位是不可能承担这么一笔费用的,如果承担的话做这些人的派遣就等于一分钱没有赚到还赔进去一大笔。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

既然是劳务派遣应该是代发工资的,应在基数下来前及离职时暂扣一部分个人基数补差的钱,补差后,多余部分退给个人。同时告知离职个人,不补交基数差额不予转出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