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犯罪嫌疑人发了逮捕证是不是就意味着检察院公诉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37:57
朋友和对方打架造成对方轻伤,被公安逮捕了,后又调了民事了,我朋友被取保候审,请问还会被判刑吗?判的话判几年?

给犯罪嫌疑人出示《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不意味检察院公诉,意味着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后,在拘留期满前,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是不会给犯罪嫌疑人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

逮捕还只是检察院的侦监科批准,并未到公诉科。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没有这么严厉罢了,像这样过了检察院手的案件通常都会把程序走完,因为公安、检察院不想找麻烦!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之后,就意味着认为嫌疑人有罪了,如果最后没有法院的判决承认,是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的!公诉案件没有被害人撤诉和民事调解这一说!
现在最好的办法,是得到被害人谅解后,找到检察院公诉科,让他们作微罪不诉处理,如果这边走不通就只好找法院,争取判缓刑。不过如果你朋友是公职人员,缓刑同样要丢工作。所以最好在检察院就把案子了解了。

如果不满16周岁就不会被判刑,那一次好朋友的哥哥打公安局局长的儿子,重伤!20岁,就在公安局待了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章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