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问题,熟悉《劳动合同法》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02:00
关于辞职的问题,熟悉《劳动合同法》的请进!!!
我老婆是某医院的护士,正式工,因压力太大,想辞职。
情况如下:2000年入职,工龄9年,入职时签了5年合同,之后未签。9年来未买医保,社保。货币分房补贴从未发,国家规定要加的工资未补发。
有公积金(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另外:医院2005年之前为市级医院,之后被收购变成省级医院。

1:主动辞职后医保,社保怎么办?医院要补买吗?
2:货币补贴,补发工资怎么办?
3:公积金呢?辞职后对还贷有什么影响?
4:有补偿吗?比如1年1个月工资。

请内行人士详细解答!!感激!!!

1.社保有权要求医院补买
2.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补贴,08年起没有补签合同的 至今 需补发11个月的双薪 当月已经正常发工资了 故额外领取11个月薪水 (当年收入月均)如若不辞职需要求医院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3.没有影响
4.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注:05年医院变为省级医院 对你影响不大 住房公积金一直都给你买了 那这就是你工作的最好证明 人证不好找啊!影响大

劳动者自己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建议你太太不要自己辞职,而是到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以下赔偿:

1.补缴9年来的社保,医保,失业等保险,但其中个人承担部分要你太太支付。

2.单位违法不签合同,从08年1月起一年后(09年1月)起视作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不等于已签合同,所以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从09年1月起至今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

3。货币补贴,补发工资那部份,你太太要提供当时的政策文件,最好有其他已经补贴了的同事的证明

4。公积金嘛,到了下一单位后,可由下一单位代为续缴,就算不续缴,对还贷也没有影响。

5。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部分补半个月工资。

记住不要自己辞职啊!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