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康宁终身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35:28
请教专业人士。或是有过经验的。投保了康宁终身后,二十年交的,如果交费已经交完了,例如34投保交到54算结束了。那样那个三倍的身故赔偿金,可以在生存的时候先领出来养老吗?还是一定要等到身故留给后代啊?因为到了六七十岁估计就没什么收入了哈…如果可以的话,手续会不会很麻烦啊,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谢谢解答哦!

你好,我来帮你分析.
34岁投保交费20年,那么54岁就已经是交费期满.
三倍的身故赔偿金只有是发生身故风险了才可获得赔偿,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为下一代积累了一笔财产.
康宁终身寿险是一款终身的大病保险,不是养老险,如果想作为养老金使用唯一选择是到达一定年龄时退保来领取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过既然是大病终身保障还是留住保单,我们的身体往往是年龄大的时候风险最大

那个3倍是高残或身故时的赔偿金,是不能提前领取的。
如果真的需要钱,可以退保。
还可以保单借款,用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