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前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10:23
我于2007年8月进入现在的单位,当时签定了毕业就业协议,期限一年(这个算合同吗?),欺瞒后,单位未续签。工作至今单位未帮我买保险(催了很多次,一直借口拖延),我于2008年8月生了孩子,因为单位没交保险,生育费用6000+无法得到报销,只得到老公单位报了2600,(请问我剩下的费用单位是否应该补偿?),现在单位要改制,整体出租,员工都要下岗,(今年6月)。工作还差一个多月满2年,我这种情况,应该要求单位从哪些方面进行赔偿,大概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请专家分析,不胜感激

1.就业协议算合同

2.到期没有续签,但是你继续工作,那么就是没签合同的工作了

可以要求单位从2008年9月开始到现在,支付你双倍工资,从2007年8月开始补交社保

如果下岗是解除劳动关系了,那么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也可以要求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样有补偿,计算基数是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生育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具体金额看当地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

3.现在,就是准备证据了,工资条(这个很重要)、第一年的就业协议、工作证、考勤记录和证人证明等,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建议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一.工资补偿.(下岗改制要有工资补偿,一年工龄多少钱那种)

二.未参加社保补偿.(二年公司未参加社保的应缴费用)

三.生育保险未报销费用.

四.再有什么请教劳动仲裁吧.我不太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