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自卫过失杀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50:46
急急急。。。。。。。甲方杀人!前提是对方几个人,事先是乙方先调起事端的,出手打甲方,不小心由于过失杀了人。请问从法律上来讲,应该怎么样的呢,算是自卫杀人吗?要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呢?

要看当时的情景究竟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几个条件。如果对方(乙方)只是用拳头打他几下,而他(甲方)直接用刀子把乙方的人给捅死了,那么肯定不属于是“防卫过当”啦。

算正当防卫吧,如果是正当防卫,好像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防卫过当,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你在说清楚一点,这么一点很难判断!

应该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