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的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06:58

第七十四条 【事故赔偿争议】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96条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第18条、第54-60条、第65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