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屋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2:19:35
我父亲姐弟7个,97年房改由我父亲出钱购买我爷爷单位住房一套,供爷爷奶奶居住。房产证为爷爷的名字。当时签订了一个协议产权归我父亲,2002年爷爷去世,2004年我的父母同时去世,2009年初我的奶奶去世,现在房屋拆迁,我的姑姑伯伯拿出一份我奶奶的遗嘱(公正的),要对拆迁款进行平分处理。拆迁款共计30万。当时买房子时我家出了12000元。
我父亲当时签订的协议内容:由我父亲出钱购买***(房屋地址)住房一套,供父母居住,其产权归我父亲所有,为此其他兄弟6人绝无任何纠纷,空口无凭,特立此约为证。有我姑姑伯伯和爷爷父亲的签名和手印。
奶奶的遗嘱大概内容:我和**(我爷爷)共同有住房一套,拆迁款30万。在我去世后,将其中属于我的部分扣除我的日常开销和医疗费用,剩余分为8份,我大伯2份,大姑1份,二姑1份,三姑1份,二伯1份,我1份,四叔的女儿1份(四叔在94年去世)
我想问我奶奶有没有权利来处理整套房子,这里面有我多少?谢谢!!

房改房是比较特殊的房屋,一般是有夫妻或者35岁以上的单身一起才能购买,而且这是一种福利房,根据购买人的工龄不同价格也不相同,如果当时用了你奶奶的工龄那么她对这套房子应该是有一定的权利的,至于多少权利就比较复杂了。或者说她只能对她自己的那部分有分配的权利。按我的估计你得到的不只是你奶奶分的那么多,应该超过一半。具体的建议你咨询律师!
个人意见而已,不可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