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45:00
今天公司老总叫我到办公室,叫我马上把两份劳动合同书签上字,并且不签日期,我就签上名字,并签署了今天的日期。然后我找人事专员要求复印一份该劳动合同,并在复印件中我签字的地方注明“今收到某某签署的劳动合同两份”,该人事认为担不起这个责任,让我自己找老总签去。
注:1、因本人与人事在工作上有点小冲突,迟签劳动合同绝非其工作疏忽,现不知什么原因想起续签来了,正好单位近期要进行裁员工作,我想借此机会离开公司,即然要离开了,想争取利益最大化。
希望有专业人士指点一下,我应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注:1、因本人与人事在工作上有点小冲突,迟签劳动合同绝非其工作疏忽,现不知什么原因想起续签来了,正好单位近期要进行裁员工作,我想借此机会离开公司,即然要离开了,想争取利益最大化。
希望有专业人士指点一下,我应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广东胡律师:
如果你确实是想离开公司的话,那当然是不要续签那份劳动合同,直接凭之后半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工作证、工卡及同事证言)去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及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
公司是要逃避责任,不想你辞职时找他们要无文本合同的这段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幸好你聪明,签了落款日期.找劳动部门投诉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