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笔费用的法律途径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07:28
我于 07年发生工伤事故,这起事故中一共有三个人受伤。当时某主任从厂里借了18000元钱用于支付我三人的医疗费,但后来因医疗费不够我又以个人的名义通过家属从厂里借了10000元(厂方不再支付医疗费),其他二人也分别借了些钱。我共花医疗费18000余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其中的16000余元,有2300余元不属于支付范围而未给予支付。但当时那名主任借厂里18000元支付我三人医疗费时忘记分别给我三人交了多少钱了,而且18000元中有一部分用于购买住院日用品以及用于几人在外处理工伤事故时吃饭等费用了,所以到现在也无法记清到底分别交了多少钱。
目前我正在办理辞职手续,在清还厂里借款时遇到麻烦,因无法算清我应偿还厂里多少钱,而迟迟不能顺利进行,辞职手续不算完,直接影响我工伤补偿金的给付(我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虽然我知道责任在那名主任,但厂里不能因此而给我解决问题,所以我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请问这样的问题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厂里有我的借条10000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其中的16000余元有单据,我应偿还的就是工伤保险基金未给予支付的2300余元和当时借钱而未用的钱款。

1.如果协商无果直接仲裁,不服仲裁再起诉

2.根据证据规则,关于厂方借钱给你的问题,应当有厂方举证,应当有欠条、收据之内的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己方不予承认。

这是厂方故意为难你,因为你们受了工伤,工厂应该积极配合你们治疗及正常生活补助都是应该的,你们三人受伤住院一共花了多少钱都不知道吗?你们三人每人医疗费用各是多少难道当时没有票据吗?就算工伤保险金只支付你一万六,还差两千三的医辽费应由厂里出钱很正常啊 实在说不通就交由劳动部门去处理吧

你们三人可联名向劳动与保障部门讲明情况,看他们怎么处理。如果不行就申请仲裁。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诉诸司法机关,因为启动法律程序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既费时又费力。而且结果不一定令人满意,有了一审一般还有二审。具体细节问题可以咨询律师。让律师帮你们收集对你们有利的证据。

你好,委托律师处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