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结构体与共用体一些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1:39:25
问一:
在结构体定义中定义共用体,除了用通用表格外,还有其他的应用吗?
在共用体中定义结构体有意义麽!,也就是说有用处的地方吗?
问二:
scanf("%s %d",p1->name,&(P1++)->age);输入name与age,
先左到右输入,还是右到左输入,也就是先赋值name还是age
问三:
枚举类型声明与定义有区别麽?枚举类型中的常量是不分配内存对吗?
问四:
为何共用体变量不能作为函数的参数,不能作为返回共用体变量这个好理解
而对函数不能返回指向共用体的指针变量,值得深思!为何?
好像结构体变量可以!

1,共用体内的变量可以共享同一个内存,比如你的一个整形变量(2字节),可以用2个char型字符来存取。方便使用。
2,先左后右,也就是先赋值name,再是age
3,定义是类型说明及有多少个参数,声明是在你引用的地方指明你要用到的所定义的类型。
4,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