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 中钱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2:11:23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准备卖一套房子,都谈的差不多了,买方也下了定,准备22去过户。现在问题是,我房子总价为53万,他一次性付清,但是有33万现金,还有20万有张定期存折,他说现在拿可惜了,是到9月份到期,中介说我改个密码,然后他把折子给我,就可以了。但我想他可以去挂失啊,这样我就完了,中介说他们可以在买卖合同上注明,并且可以作为第三方见证。我的问题就是这样有法律效率吗?或者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做可以保障我的权益?如果可以在合同上约定,那要怎么约定?谢谢啊,急急急!!!!

第三方见证没有法律效力。

您这种情况当然是拿到全款(或资金托管了全款)才过户最能保障您的利益,但现在看来可能是不行。嗯,建议您让他给您写个欠条,以那20w的存单当做抵押,然后去办个公证。对了,您得跟他要20w这几个月的利息!

没有法律保障的,这那叫一次付清呀,变成他买房你在贷款了。你们合同上有约定付款日的,到时买家付不清就违约,拗他违约金了。什么存单没到期,什么利息损失都和你无关。你按合同办事,买卖房子不要带同情心,你20万到9月拿不可能的你不损失利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