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过失在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11:00
前段时间我电脑有问题,就问一个朋友借了台笔记本用用.现在我电脑好了,准备去把笔记本还给他.但是我去还他的时候,他家里没人进不去,他手机也一直是关机,根本联系不到,我一直等了2个多小时...实在没办法,我就把笔记本塞进他家的电动车车库里了,并且发了短信告诉他我放笔记本的位置!但后来他告诉我笔记本不在车库里了,因为车库不是全封闭的(要不我也不要塞进去了),可能给人偷了!要我赔他的笔记本.现在讲都讲不清,他说我没还也可以,说放进去被人偷了也可以,我说他拿走了不承认我还过也可以!这个责任到底在谁?我该怎么办?

责任在你,物品借贷的归还必须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如果没有约定以物品送达为归还达成,如果你没有将物品送交其本人,那么便视为没有归还,你所谓短信告诉他怎么还只是你个人的意愿,和双方无关

按你续述的.这个本你肯定要赔.因为你没有交付到他手里.你没有作到保管的责任.只有你亲自交他手他.收到了你才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