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的法律意义是否就是占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34:30
有一亲戚过世留下遗嘱,上写所有资产归我父亲领取,由于和另外一个亲戚涉及到遗产纠纷,律师和法院的法官皆告知领取没有拥有权,只能是单单的领一下,请大侠们告知我领取在法律意义上是否表示可以拥有。
另外法律上是否可以从立遗嘱的人的本意来推测“领取”这个词的意思,(我想他立遗嘱的时候不单单是给予对方“领一下”的权利,他的本意应该是给对方拥有。
请高手指点为感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知自己属于无权占有的,为恶意占有。
领取可以让你对领取物具有实际控制,领到手即占有该物。根据发放人与你约定或要求,可以确定你对占有的领取物所享有的权利,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还是其他权利。

“领取”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从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来看,并没有获得所有权的含义。
也就是说这份遗嘱没有让你父亲单独享有全部遗产所有权的效力。

能不能详细说一下遗嘱的全部内容。
如果你这个亲戚文化程序不高,而遗嘱内容就是你所说的那样仅一句话,个人认为,你的理解应该没错。
诚然,从字面意思上,领取与所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法律不能强求每个人都能准确到位的使用一些法律术语。正确的做法应该根据该法律文书的目的来解释一些有歧义和词语。
遗嘱的目的,就是逝者生前处分留下的遗产,如果把“领取”理解成单单的负责经手领回,而无分配财产的意思,那这份“遗嘱”就不成其为遗嘱,顶多算是一份委托书了,委托你父亲从哪个地方领回财产,这显然也你亲戚书立这份遗嘱的初衷不符。

如果遗嘱中还有其他分配财产的内容,或留有其他遗嘱,内容与“所有财产归你父亲”相冲突,那说明这个“领取”就是本来的意思。如果能确认这就是遗嘱并且唯一,那应该认为其意思就是财产全归你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