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或知道这些的朋友请帮忙看下,万分感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3:55:21
我是个未婚妈妈《孩子还未出生哦》,没回家办理婚育证明,前次去医院产检后,昨天社区工作站的同志来开了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限期补办通知书,说在三十日内申请办理,交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过期不交的将移交街道执法队按照《流动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给予处罚,
请问:一;社区工作站的人有权力到医院去查这些吗?
二;我是外地户口,现在有原因不能回家办理,该怎么办?过期不交将“移交街道执法队”这个执法队是指我们老家还是现在居住地?如果不办理老家那边会知道我怀孕吗?
三;我现在回家办了生了小孩,就算来到这里也是三十日后啊,来了是不是也要照样处罚?在老家办了这边会知道吗?
四;《流动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内容是什么???
我一旦回家就不会来了,我在家办了这边会知道吗?
我不办理深圳这边不会通知老家那边的人吧?因为深圳这边有我的身分证号,有点怕怕的,

一、无论社区工作站是否有权去医院查,我觉得他们都不会去医院查的。但你有义务提交他们要求你交的东西。你不交,他们查不查,你都是不合格。
二、不能回家办理就交罚款呗,或者搬家,反正你也没法上户口,不让他们知道不久完了。
三、他是让你在三十日内办理,你办理了就成,这个不用担心。
补充:
如果你回去就不回来了,那这边知道不知道就无所谓了。因为他们之所以管理你,是因为你住在他们辖区,你如果回来了不再住在这里,他们也就管不着你了!

1、不要管社区工作站有没有这权力了,在很多地方,计生工作压倒一切。
2、移交的是居住地的执法队,你不办老家不可能知道。
3、只要你在30日办理了就行,哪怕你三个月后才回现居住地。
4、第二十一条 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补充问题:只要你离开了现居住地,你爱怎么生都跟他们无关了,不会管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