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房子我有没得份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46:13
房子是老公出钱婚前给的首付,名字也写的是他的,婚后月供是我们共同在给,我想请问哈,房子算不算有我一份?
是各一半,还是多少?

1、房屋是婚前贷款购买,婚前首付部分,为男方个人所有
2、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有

至少产权不是你的。

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
就向借贷一样
如果婚前丈夫借贷10万元用于买房子结婚共同生活,婚后夫妻有义务共同偿还10万元借贷。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去首付 接下来应该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房子产权是你老公的,但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支付的月供部分。

1. 你老公婚前首付并登记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按揭的形式只是将你老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向借款银行作了抵押。也就是说这个房屋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已经否定了高院前一相关司法解释,即一方婚前财产不再因共同生活而转化为共有财产。

3.你在婚后共同出资还款,在房产分割时应得到相应的份额。
假设你的房子购买费用50万,现在价值80万,而首付为20万 则公式为:
男方=(20万+15万)/50万*80万
女方=15/50万*80万
也就是女方为这个房子提供了15万元的资金,这15万在50万中的比率再乘以房子现在的价值,就是女方应该得到的份额。

在这个案例中,说明目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支付贷款的房子,对非首付方是极其不公平的。因为首付方在婚前取得了房产所有权,而婚后与其共同支付方并不当然取得共有权。

在这里提醒各位朋友,特别是女性朋友,如果碰到类似情况,应当对房屋产权进行书面约定并到房产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