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08月26日签的就业协议书有没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39:37
本人08年8月26日跟公司签了5年的就业协议书,现在已经做了8个多月,因为一些原因而无法继续工作,准备跟公司提出辞职.协议书里写着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违约方每少履行12个月的协议期,应按厦门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或不足12个月期限的,按实际比例计算.
这个违约金我到底该不该付,08年劳动法不是规定没违约金了吗?

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的,约定的只是你能不能去那工作,去了后你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的
即使是签合同了,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也可以离职,不用违约金
而且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不重要吧,劳动法保障的是全部劳动者的利益,只要新的法规出台,就保护全部的劳动合同了,跟什么时候签的无关
总之,你可以走,不过违约金。要是单位提出什么东西的, 你不用怕,去劳动局仲裁,肯定没事

协议书的法律效应是到你到贵公司报道签订合同后,协议终止。你怎么会实习了8个多月呢,那你什么时候签订合同呢?理论上而言,你只要拿到毕业证,劳动手册,就能签合同了。
如果你还在实习期间,提出辞职的话,兄弟,你真的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且严格按照规定来索赔。这个是政府搞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