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遗嘱,如何办理房产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26:51
我现住的房子是老公爸爸的名义买的,但去年他老人家去世了,现在要办理房产证。老人家在去世前在亲戚们都在场的情况下口述了遗嘱,记录人,见证人都签字了。但是没进行司法公证。请问我现在办理房产证要那些程序?
现在的问题是,我家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老人家名字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所以来此问问大家,我现在要去办理房产证,是不是什么都要公证处公证。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2)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人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是不成立的,没有效,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有遗嘱就可以了。遗嘱是有效的,法条如下:
你带上遗嘱、你公公的房产证和户口本去房管局。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0.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