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离婚的律师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15:47
1、你们没有办“结婚证”:你和她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虽然乡邻可能认为你们是、虽然她怀了你的孩子,你和她仍然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
2、“我决定要跟她离”:既然你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也就说不上“离婚”,你不想再和她过了,只是同居者之间的“分手”。
3、“法院会怎么判,我要负责吗?法院会要求她把孩子打掉吗?”:
(1)不管是你还是她,如果单纯以“离婚”(实际上是解除同居关系)为由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2)但如果你或她以分割同居财产、或是将来孩子出生后请求确定孩子抚养权为由起诉的:法院才会受理。
(3)法院不会“要求她把孩子打掉”:是否生育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法律规定:妇女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权利,法院强行让她打掉孩子就属于违法:法院才不会管呢。
(4)想让她打掉孩子:只能是你们两人协商的事。
(5)法院怎么判:同居关系是否解除由你们自己决定,财产分割原则是你的归你、她的归她,无法确定是你的还是她的时平分。
(6)你要负责吗?同居是自愿的,你不需要对她负什么“责”,但将来孩子一旦生下来,你必须对孩子负责抚养到18。
4、“我用不用赔偿她?彩礼可以退还吗?”:
(1)不用赔偿她。
(2)没有结婚证,彩礼可以退还。
5、另外,如果她和她父母真的来骚扰或是辱殴打你家人:及时打110报警,给你们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如果将你家人打成轻伤以上:她家人还应负刑事责任,会坐牢的。
6、建议:毕竟她怀了你的孩子,如果你和她之间没有太大的过节,看看能不能先请人找她父母调解一下,能和平解决的就尽量不要大动干戈,对谁都没好处。
首先,你们没有结婚登记,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在此之后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只是以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起诉,法院不会受理的,除非是以分割财产为目的。也就是说,你们不存在离婚的关系。
第二,对此婚姻你可以不负责任的。但如果孩子出生了,你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等还是要负责的,因为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待遇。
第三,法院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