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买卖问题!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48:06
我外婆和舅舅合资买了一套房子和一块地皮,购买合同只有舅舅的名字,房产证上也只有舅舅的名字,当年买房的时候外婆出资2万,舅舅出资三万,外婆有出资证明。现在这个房子的价值已经从五万升到18万(连同地皮,价值已经上百万),舅舅想把房子和地皮卖掉,外婆不同意,问题如下:
1. 外婆有权阻止舅舅卖这些物业吗?
2. 如果舅舅把房卖了,有什么方法能让外婆得到房子和地皮现在价值的五分之二的补偿呢?公证可以吗?是不是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外婆的名字?有没有别的方法?

广东胡律师:

1、你外婆的出资证明是否是与你舅舅写一份关于此房的出资书面协议的话,如果是的话可以阻止你舅舅卖这些物业;

2、凭出资证胆的话可以获得此房和地皮价值五分之二的补偿;

3、拿出资证明去公证处公证你外婆拥有此房五分之二的份额;

4、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你外婆的名字,但是最关键的还是你舅舅承认。

不过看你的问题据我的判断你外婆的那份出资证明应该仅仅是份条子吧,没有列清楚当时买房和地皮时出资的比例吧,如果不是的话,你外婆很难凭出资证明要到五分之二的补偿。

毕竟是母子俩,还是让你外婆与你舅舅好生商量吧,不然现在合同上也是你舅,房产证也是你舅,你舅要不认说那个出资是借你外婆的钱,你外婆最多就能拿回2万块钱及利息。

如果你外婆当年没有与你舅舅签订关于房产和地皮的权属归属协议,那么,你外婆很难主张房产有她的份额。但她可以主张当年出资的钱,并可主张这些钱的利息。如果你外婆能够证明当年该房子是与你舅舅共同拥有房产,那么,能够阻止。
你外婆可以与你舅舅签订产权归属协议,或者产权归一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协议。

如果你外婆仅仅是出资,没有约定你外婆对房屋所占的份额或是约定为共同投资行为,那很难确定你外婆对该房屋的权利,最大的可能就是你舅舅返还你外婆房款

但如果你舅舅仅仅是想买房,但还能承认你外婆所占的份额,那么可以让他们签一个补充协议,约定房子地皮卖掉后价款的分配,当然,最保险的办法还是变更登记,加上你外婆的名字

如果你外婆仅仅是出资的话,那么只能主张返还2万块钱加利息,是不能阻止你舅舅处理房子跟地皮的

1、你外婆无法阻止你舅舅处分登记在他名下的财产。

2、最简单的就是让你舅舅书面确认你外婆所占份额。办不了公证。只要你舅不同意,不可能在房产证加名字。

房产证上是你舅舅的名字,就说明房主是你舅舅,你外婆没有权利请求,你外婆只能要求返还出资款和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