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单位房产出售给个人有哪些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55:39
现有安徽肥西县上派镇一处单位房产,1996年从开发商手购买,有老房产证,墨绿色的,无土地使用权证,据开发商说有政府批文,可能属划拨土地.现该房产要出售给某个人,请问如何办理?有哪些规定?相关税费如何?房产证能过户吗?不办理或不变更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不好意思,所提问题有误,现补充更正:所述老房产证的封皮是棕褐色的,1997年元月填发,参见图片。

墨绿色的房产证应为1999年前国家没有统一房产证时的当地房产证,但具备产权效力。在我国土地为使用权,房产为所有权。你可以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后进行正常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然后到当地的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为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最好两证齐全。你有协助办理的义务。缴纳税费为: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评估费、契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具体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咨询。

绿色的房产证以前看来如果是正规渠道修建可以转成现在红色的,那就可以出售,土地使用证很简单,18快钱,5分钟,交易中心现场就可以办好,税就是按照国家标准交就可以了```
现在的所谓小产权也是绿色的,如果你的是那种```恭喜你```不能过户,除非土地以后流转补交土地转让费```可以和购买人协商处理这种房子的交易,签协议并且公证,但现在国家暂时没有正式的文件处理这种公证卖房的条款,也就是说,此协议只防君子不防小人,一天不流转一天没税费````公证费200,搞定!~```
解释的很清楚了```分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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