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允许有个人产权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是否合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55:06
我现在的房子是在学校校园内,产权与土地使用权都属于我自己有证,我没有贷款纪录。想买外面一套房子,拿现在学校内自己的房子作抵押贷款,房地产局要求学校开出证明,证明学校同意。
到学校房产科,回答是,学校为了统一管理不允许上市交易或者作抵押贷款。
学校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呢,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是否要遵守呢。有什么解决方法吗?
而且学校房产科的人说,学校好多人都想办,都没有办成你也不行。房地局方面由于没有学校的同意不允许放出 他项权证.还有要补充的一点是,我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所有证。我的房子是房改房。
关于楼下阁下的回答,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是问有没有法律书面规定,我作房产抵押是应为我买房的首期款差了点

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是怎么规定的,在北京,校产房要上市交易,需要经过学校的同意。同样,抵押贷款也是如此。
一般你购买商品房,可以用你所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申请贷款嘛,商业贷款都是这么做的。

补充回复:
银行同意你抵押贷款,抵押必须到房管局查验并盖章才有效,银行才会发放贷款,而房管局的要求是必须学校开具证明,如果你的学校不同意开具证明,那么你无法做抵押贷款。
你学校做法不违法,你目前的房子学校占有部分产权,并非完全属于你个人产权,所以你以房抵押房管局当然要求你出具学校证明。(各地方的政策可能略有不同,你问问当地房管局,你们学校这种情况,你的房产是否可以完全买成个人全部产权,即交纳土地出让金完全变成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