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58:13
我爷爷(奶奶已去世)因为原先房子拆迁而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 但他没有支付能力 经过我爷爷 子女(我的伯伯叔叔等)口头同意我父亲买这套房子 那我父亲该如何有这房子的产权 如何办理能避免纠纷呢 我爷爷现在是和我父亲生活 本想让爷爷去公证处立份遗嘱 不过他有点痴呆 律师那关过不了
我想问的还有如果我父亲的兄弟姐妹去公证处做份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说明 等我爷爷百年后我爸爸是不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继承了这套房子和拥有房子的产权呢?
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和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是一样性质的吗?声明能在被继承人在世时做吗?具有法律意义吗?

放弃继承权的公正一般需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做,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的公正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觉得还是让你爷爷立一份公正遗嘱比较好,尽管公正人员要审查立遗嘱人时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只要不是太说不过去,他们一般也不会太为难你们的。

补充回答:声明在我国并不是法定的证明形式,所以还需要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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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爷爷精神状况不稳定,建议还是对该套房屋有继承权的相关人做一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比较好,以免今后产生纠纷,相关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