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2:46:55
我已婚,今年我和父母共同出资购得一处房产给父母养老,发票与合同均写我的名字。但是房产证共有人肯定写的我先生。那我父母的权力就得不到保障了。怎样可以把我先生的产权关系转成我父母的?贷款还没有还清,可以赠与吗?如果一旦赠与了,还能用我的公积金还款吗?公证一下可以吗?公证和赠与的费用分别是怎么计算的呢?再次感谢。

发票与合同均写的你一个人的名字,但是由于你现在是已婚人士,因此,即使不写共有权人,你老公也因为你的婚姻关系,而被默认为你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

既然你说房屋是你跟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如果你老公也认可这种说法的话,那很好办理了,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手续,证明你老公同意“你跟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说法,并且自愿放弃他的共有权人的权益,把共有权人改成你父母的名字。然后再进行房屋测绘,最后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变更共有权人手续了。

赠与手续:如果你想办理赠与手续的话,那房产证就变成你父母的名字了,而没有你和你老公的名字了,这样的话,你对房屋的权利同样也没有了。

至于贷款,由于你提到是用的你的公积金进行贷款,那首先,你所说的赠与手续无法办理了,除非你们可以将贷款还清。

如果变更共有权人的话,就可以继续贷款。

另外,由于你属于抵押期间的房主变更,要事先询问一下你的贷款银行,看是否还有其他手续需要办理

至于公证费,手续费等,各地均有不用的收费标准,我就不再一一回答了

1.还贷期间不能办理产权变更。
2.清贷以后,你先生可以将自己的产权份额赠与你父母,相对说能少化钱。公证后,只须缴纳1/2房产价格的3%契税,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变更另一半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