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呢?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07:04
1、我和老婆目前都是集体户口(锦江区)
2、老婆在龙泉驿区买了房子80平
3、打算将老婆的户口从锦江区迁出,在龙泉驿区立户
4、小孩跟着妈妈在龙泉驿上户

我要走哪些程序,准备哪些东西?非常的感谢解答问题的朋友。

如何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让你老婆拿房产证去公安局申请,取得准迁证,然后就可以了,小孩户口如果上到集体户上,那么可以按照子女投靠,迁移过来。

如果你将来也要迁移过来,那得持结婚证、身份证等也要开个准迁证,以夫妻投靠名义迁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