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19:17
我的户口现在地区和我所居住的地区是一个省.但不是一个城市.
我想把我的户口迁移到我现在居住的城市来.
要怎么样办理?

我想知道办理户口迁移有什么必须的前提条件?
需要什么证件?
到哪里去办理?

1.通过你现在的工作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一张“要求将户口转入本地”的介绍信(类似的东东)拿到指定的派出所(即新的户口接收地),并由该派出所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

2.持上述两份证明(或只需派出所的“同意接收”证明)和户口簿去当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请他们在核实你的户口信息后开具“居民户口迁移证”(此证有效期一般为1~2个月),同时收回户口簿,并注销你的户口信息;

3.持“户口迁移证”回到你现在的居住地,把它交给接收你户口的派出所(即步骤1中提及的派出所),请他们给你落户,并给你新的户口簿。

注:如果户口由你现在的工作单位接收并落入相应的集体户口,则可直接将“户口迁移证”交给你的工作单位,由相关人员统一办理。

需要去你户口原籍的所在派出所户籍科咨询,证件当然是户口本了.具体能不能办得看你的迁移原因,像升学,调动工作之类的好办,其他的就不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