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方有病另一方不伺候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1:21:55
二婚的 今年72了 男方因为得了脑血栓了 不会说话 女方不管了 钱全部被女方拿走 现在男方儿女起诉离婚 这个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后有赡养配偶的义务,不过您说的伺候是指什么?我觉得您该说的详细点儿?什么病?为什么离婚?这些都会涉及到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

起诉离婚一般是男女一方起诉,法院才受理,婚姻法第三十条说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不过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也许法院会受理。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夫妻一方的财产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中规定 夫妻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财产规定各归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法院对属于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属于一方财产的,分配给属于的那方,对于债务和红利等,能够证明是一方的归一方所有,不能证明是一方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不讲人情,这样的分配肯定是男方比较吃亏。
我建议,你们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适当给予帮助。”你们可以要求女方给予适当帮助。从社会公德方面打,应该对你们比较有利。
希望能帮上点儿忙。

建议你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