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36:03
这句话是谁说的?

黑格尔的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是把有没有形象(感性显现)作为美的特征.按照黑格尔的定义,对象以感性形式(形象)体现出了理念(内在本质).对象就是美的对象了.按照这个定义,因为所有的形象都具有着理念(内在本质).对象是不是美,实际上是取决于主体能不能从形象(感性)中感觉到理念.那么,康的所分析的三个判断的区别在黑格尔的定义里就没有了区别.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体现了万有引力的理念,套在黑格尔的定义里,那就是美,而在康的的分析中,就不是.太阳的温度给人带来了温暖,我们从太阳的亮度看到了温度,按黑格尔的定义,那就是美,但按康的的分析,那就不是.黑格尔的定义,实际上预示着一个错误的趋势,那就是,当主体有一天在感性中感觉到了所有的对象中的理念,那世界上可见的对象,就没有一个不是美的对象了.如果所有的对象在本来的意义上都是美的对象(美不美取决于主体能不能以感性的方式感觉到理念).那还有什么美可言(无比较,无选择).还有,按照黑格尔的哲学,理念是一个规定性的存在,既然是规定性的存在,美的对象就只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这就否定了不同审美主体对同一对象的不同感觉都是成立的这样一个美学范畴的普遍认同.
黑格尔是著名的理性主义者,但他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仍达到了理性与感性的统一。美如此,美感亦当如此。在当代中国,认为美感是感性与理性之统一的不乏其人。最有代表性的可推李泽厚与高尔泰。应该承认。在对美感性质的认定上,李泽厚在50年代多偏于认识论方面,尽管他提出了所谓的"美感二重性"(社会功利性与个人直觉性)问题。因为他那时主张"从哲学认识论开始,也就是从分析解决客观与主观、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入手"来分析美感。○6这一入思的角度决定了在其中呈现的美感必然基本上是理性的。只是到了80年代,他才提出"积淀说",重新解释了他原来的"美感二重性".按照这种解释,美感乃是"积淀了理性的感性,积淀了想象、理解、感情和知觉,也就是积淀了内容的形式".○7这一解释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经典。迄今为止关于美感的理解大多都是在此框架中进行的。美感是感性理性的统一,美感包含知觉、理解、情感和想象四种因素,这两点几乎被后来所有的教科书重复着,鲜能出其窠臼。高尔泰也许是当代中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