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受到高度惊吓的情况下至人对方死亡算不算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45:48
比如说某女生拿着剪刀边走边拣指甲,然后她朋友突然从墙角跳出来恶作剧吓唬她,她在受到惊吓的哪一瞬间下意识的把剪刀插进了对方的心脏,这种情况下这个女生应该算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PS: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我这里有个个人看法,我觉得这个女生在受到惊吓的一瞬间是失去的判断能力的,这个情况下她无法预计她做出的动作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她在哪一瞬间跟一个精神病人没什么区别,所以我认为她在收到惊吓的哪一瞬间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以上属于个人观点,请法律专业人士纠正我的不正确观点。

这是意外事件,并不是正当防卫~
因为她躲在墙角的时候对于你来说,你是不可遇见的。因此也就不存在故意或是过失。
正当防卫也是一样的,你必须要遇见对方对你实施危害行为,才可以进行防卫。而在这里你并没有遇见,因此是意外事件。

属于意外事件!但问题的是:你用什么方法来证明那朋友是从墙后恶作剧而产生后果的呢?!

属于意外事件。。。没有刑事责任

完全是意外事件 没有法律事实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