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3:01:17
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挂靠在别的单位,我现在重新找了一家施工单位工作,他们让我把证书转过来,由于这家单位现在还没有施工资质,我无法办理变更注册,这家单位准备下半年办理升资质事宜,一定要我把证书转过来。我是否要把注册证书注销后再重新注册啊?

现在的单位就是没,就是没有施工资质也应该可以注册的啊.
  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建管企〔2007〕22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省属企业,中央驻苏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施工企业管理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筑行业协会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为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负责所管理的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的接收、核对、汇总、上报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应当在江苏省建造师(项目经理)信用管理系统(网址:www.jscpm.net)内进行填报,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