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十级工伤补偿问题,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3:15:50
我于4月2号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右手中指最前端关节被机器缴成粉碎性骨折,住院14天出院回家治疗。。然后我去做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十级工伤。住院的时候医疗费十他们交的,生活费也给了。但是我在向公司提出工伤补偿的时候他们推脱不给,我不是很懂法律,我想请问一下,在福清,十级工伤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具体数目是怎么计算的?我要详细的条例说明和具体的数字。我现在的工资是每个月1000元,劳动局让我提出要求,合理合法的他们就支持,可是我也提不出具体的条例啊,现在万分的紧急,请各位一定啊帮帮我!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单位按1000元发放属于违法行为);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福州市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来计算。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你的述说我提供如下材料供你参考:
一、赔偿依据
根据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计算;十级取值1*赔偿基数+误工费(一次性工资赔偿)+交通费 = 应当在2万至2.5万元,不包括医疗费;
二、解释说明;
1、赔偿基数是用工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上年平均生活水平的值。(上当地社会保险局网上查) 2、误工费是根据你现在和以后的工资估算;
三、解决途径;
1、带上你的受伤病历、十级伤残鉴定书、要求一次性赔偿申请报告,到雇佣方(单位)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申诉处理;
2、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处理不了,到雇佣方(单位)当地法院申诉判决。

有补偿,似乎是按月平均工具的多少倍给,和你的工龄有关,也和你目前的年龄有关。具体你可以找一下劳动局咨询一下。当地劳动局的电话你在网上找找。

找律师咨询。律师事务所。大事。慎重,到律师事务所正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