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一些问题.急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11:31
我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现在还没到期.但是我想辞职了.请问下.

1. 是不是提出辞职申请以后.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人?
2. 我没有受过什么培训.还有什么情况可能是需要付违约金的?
3. 如果公司以人手不足.工作繁忙不给我办理辞职手续.那我应该怎么办.有没有法律可以保障?
4. 因为我是前台.所以公司有可能以必须等找到下一个来接替工作的人之后.我才可以离开为由.但是如果三十天以后.公司仍然找不到人.我是不是可以走?
5. 辞职之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例如社保之类的.

问题多多!因为公司比较挑这方面毛病.不想到时候辞职落不到好处还辞不了.谢谢大家帮忙!

广东胡律师:

1、你提前30天书面申请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2、你违反了你们在劳动合同里面签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就要支付,里面没有签那当然就不需要;

3、你提前30天书面申请就行,不过最好还是与单位进行协商,毕竟好聚好散;

4、最好还是等公司找到交接的人,不然对你的职业生涯名声不太好;

5、你与公司办理了书面的离职就行,一般社保公司会主动帮你停掉,你到了下一家公司就会给你续上。

如果辞职,不在乎赔偿金和补偿金,可以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然后办理交接手续后即可离开!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