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近来帮下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04:32
大家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叔叔他是黑龙江省的五常县人.1986年来到双鸭山市.在这里找了一个看林子的工作.那时候叫临时工.一直工作到了现在.从10多年以前的工资就一直是200块钱.到现在也没涨过。他是归园林管理处管的.和领导说领导根本不与理睬.说能给他开200块钱就已经不错了.还说要等到他干不动的那天把他捻走.而且去年的时候和我叔又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具体内容我不太清楚.但是听说是可以随时让他走人,单位不用付任何责任的.由于我叔不认字。加上年纪也比较大。一时糊涂就签了字。现在真担心说不定哪一天单位就把他捻走.请问像我叔叔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打官司能赢吗?如何才能讨个说法? 另外就是这么些年来他的户口始终不在这边.还是在老家那边!!!!谢谢好心人的帮助!

广东胡律师:

你叔叔不认字的话,可以主张这个合同无效,然后你叔叔凭在园林管理处工作的事实劳动关系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合理的工资及赔偿。

200块肯定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薪资标准的,你叔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补回这些年被克扣的工资。

户口问题这个还难解决要看当地有没有这项政策。

给知道合同内容

搜集证据,准备劳动仲裁吧

不管 劳动合同 ,里面的内容如何, 每个地方都有个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它合同内容里面的工资标准低于这个地方标准,那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你可以先去劳动仲裁那咨询下! 而且有劳动合同,三保之类的单位也要负责,没交的话,也可以去要单位索赔,而且这个还是10年,你如果态度强硬的话,这是一笔钱的。

网友 WAR3_cheat 的观点对。

7楼的答案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