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还要去统计局报道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50:24
接到一个电话让我们去统计局报道登记,这哪跟哪啊,不是去工商和税务就可以了么跟统计局又有什么关系呢?都办什么呢?谢谢
我们不属于高薪技术产业,能否不登记不办证?

新公司是要进行统计登记的.

  统计登记办法

  2004-06-17

  1996年5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

  第一条 根据《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通称单位),均须依照《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统计登记。

  第三条 市统计局是统计登记工作的主管机关。市和区、县统计局按照统计报表管理范围,分级负责统计登记和管理。

  (一)市统计局负责市属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中央直报统计报表的单位;

  市统计局也可以委托市属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该部门所属单位的统计登记。

  (二)区、县统计局负责区、县属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属地统计的中央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和区、县所在地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 办理统计登记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证件:

  (一) 国家机关持证明或者介绍信,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持批准文件或者批准证书;

  (二) 企业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三) 个体工商户持工商营业执照;

  (四) 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 开工审批表。

  第五条 办理统计登记的程序:

  (一) 办理统计登记的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和统计登记申报表;

  (二) 市或者区、县统计局,对统计登记单位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和统计登记申报表加以审核,并发给《统计登记证》及其副本或者《建设项目统计登记证》;

  (三) 统计登记单位应当按照统计报表管理关系,将统计登记申报表交其主管单位的统计部门,并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确定统计报表报送关系。

  第六条 统计登记申报表、《统计登记证》及其副本,《建设项目统计登记证》等,均由北京市统计局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