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00:19

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第二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第三种情况: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决定执行的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决定执行的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是的,这时候需要 撤销假释,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