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金鹏电子有限公司与员工拒签劳务合同请问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0:07:11
昆山金鹏电子有限公司从为与员工签定劳务合同,突然与2009年5月15日要求与员工签定08年劳务合同,并且只有一份劳务合同,过了没几天,有让公司员工签定2009年劳务合同,和08年劳务合同一致,只有一份,而且并没有帮员工缴纳任何保险,部分员工拒欠,公司领导放话出来不签者一律开除,还说只是应付上面检查,请问这天底下还有王法吗???他签的就是霸王合同,还有人来管吗????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想做下去的话就忍着,不想做就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述,

去劳动局投诉

去中央反映他小B

楼上的都没有用的,投诉了人家会拿钱摆平的
建议还是离开那家公司,不要在这种无保障的公司下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