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强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8:20:00
我的家人帮我介绍了个女朋友,认识几天就发生了关系,都是自愿的,但是没几天就觉得不合适分手了当时女方还不同意,事情过去两个月了,现在那女孩又来说他怀孕了,要我和她结婚但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她说要告我强奸,
如果构成会怎么判罪!如果不构成强奸会怎么处罚?
希望知道的人给我点意见(最好能给我些法律依据)!非常感谢!

按实际情况,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就构成强奸。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她陷害你的话 你倒霉了 你真是个人渣 伤害别人的心 不爱她就别和她上床

强奸必须是当时违背妇女的性意志而发生的性行为。你这情况没事,当时是你们双方自愿的。如果她告你,一定去检察院报案,事情都过去俩月多了,她为啥不去告,你也没胁迫威胁她不能不敢去告,所以说检察院取证很困难。强奸是公诉,公诉一般是检察院提出证据,你没证明无罪的义务

应该构不成 因为你们双方都是自愿的 强奸罪 是 违背妇女的意志和其发生性关系或是和幼女发生关系 所以如果你和她发生关系时 都是双方自愿的就没有问题

不构成,因为两人是自愿的。

不会。如果她去告你,必须有证据,你也可以先收集有利于你的证据,比如,约她出来谈论此事,水深携带可录音的东西,你故意引诱她说出自己是自愿的。不就行了?

不会的.都是自愿的.不会受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