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构成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54:05
我一个朋友让我帮忙,和我一起向他的一个朋友借了肆万,然后他自己打了一张借条给我,接着过了没多久又让我一起向他另一朋友借叁万,这次是我作为担保人,也签了字,然后说他一表哥有几万块放着没什么用,又叫我一起向他朋友借了叁万,条子是我打的,我也没让再让他另外打条子给我,像这样子一共和他一起向他的几个朋友借了16万,其中包括6万是我作担保,10万是我打的条子,而他只有打了一张肆万的条子给我。这十几万我一分都没拿过,全都是他拿走的。当然,这中间他答应给我点利息钱赚赚,我也拿了几千块,可是前段时间这个朋友他跑路了,而我却要为他担这十六万的债,像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告他诈骗,谢谢

没证据证明你朋友拿了钱走了(事实也没用,证据才是王道,要么有证人)

钱,因为是你的名字,白纸黑字的,一分不能抵赖

证据就是这么邪恶,事实没有什么好说的

证据能改变真理,能把黑的弄成白的

告他诈骗也没用,你要找到他拿到钱才是,这十六万的债你是跑不掉的,你告他诈骗司法机关抓了他,如果他没钱,你照样要负十六万的债。

谁叫你担保的
就算是诈骗,也是你和他一起诈骗
不可能,借款人找不到了,你这担保的就说是诈骗
担保的作用就是借款人找不到了,由你担保的还款

还是抓紧报警吧,借条都是你打的,你当然要承担债务,担保的你也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