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构成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59:05
我丈夫前妻,万杰医学院的工作人员刘霞,现在敲诈我们!!

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村里集资,说不交钱的就停职了(我们这里是山东万杰集团,整个村子的村民基本都在集团里工作),每个人两万.当时我丈夫的前妻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就让公公给垫上了,写的是她刘霞的名字.然后到了06年底的样子,集资的钱可以发回来了,问题出来了!06年7月底刘霞和我丈夫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并没有提到这个集资的问题.现在那女的竟然说那钱是她的!!后来说,如果给她5000,就同意把钱取出来(条子在公公手上,但取钱要刘霞签字),后来又改了,说要一万!我真想把她给劈了.

当时集资的时候,村里很多年轻人没那么多钱,像刘霞这样要大人给垫钱的也很多,可没有像她一样无赖的!

我们是有理也没办法啊!!

请问一下,她这样构成诈骗吗?我们要如何才能拿回20000元呢?

发生这样的事,确实令人愤怒,不过,还是要静下心来好好想办法.
首先,刘霞的行为不属于诈骗,她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违法行为.

其次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刘霞,不过你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20000元是你的,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

再次如果你不是很清楚,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让他们帮你拿回属于你的钱.

最后祝愿你能拿回你的钱.

没有构成诈骗,既然当时交钱时签的是刘霞的名字,就只能证明这个钱当时是刘霞交的!
本来这个事情当时应该签你公公的名字的,谁叫你们不依法办事。一时高兴,签了刘霞的名字!别小看这一签,这一签就意味着你公公给了刘霞两万块钱!

好了,我就不说些没用的话了!情况是很明显的,你们没刘霞,这两万块钱肯定是拿不到的,(这个是不用说的,人家肯定不会给你们!)刘霞没你们,可能也拿不到钱!既然是这样,你们双方不如合作吧!一起去拿钱,两万块钱,对半分,也蛮公平的哦!总比这钱留在村里好啊

还有,你说那个“垫上”,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你如果有证据证明她从你公公那借了钱,可以以你公公的名义起诉其还款。
呵呵,这条路其实没必要想,一看就知道你们没有证据!
对不对啊?

不构成诈骗,可以进行民事诉讼维权的。

她和你公公的债务,和你没关系.你想劈了她,她还想劈了你呢

楼上的不对,不了解女人!

一,不构成诈骗
二,该集资款归你丈夫的前妻
三,如果你公公有证据证明你丈夫前妻拿你公公的钱去交的集资款,则可以认为是债,该集资款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