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52:15
我家老人退修在家,在小区里结实了一个人和她年龄差不多 两个人很好在一起无所不谈成为和好朋友,有一天她说有个赚钱的好方法,我家老人就给了她2万元钱,出于信任没有打条,谁知道那个人是骗子骗钱后跑了没了消息,原来我家这有很多人被骗了 多的30多万 说到这就是贪了小便宜吃了大亏......我在这里想说的不是这个...是想问一下没,没有借条报案能成立吗? 那个人能以诈骗罪成立吗???????那位懂的法律的人..朋友个我详细的说明一下 老人和家人都很上火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鉴于犯罪嫌疑人诈骗数额巨大,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作为受害者,你现在应该马上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待犯罪嫌疑人抓获后,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机关会提起公诉的,没有借条报案也是成立的,好好安慰老人家,买个教训,待犯罪嫌疑人归案,法院会做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会给你们赔偿的!相信公理,相信法律!

没欠条很难告啊,没物证你怎么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