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53:00
我05年脚受伤 鉴定为9级残疾,我想继续在那上班所以向公司索赔4万
公司同意,但是要明年支付,我要今年要,公司说那就辞退我,
我今年45岁,已在那公司上班10年,每月平均工资2000元,如果辞退我,我能赔到多少?
我是昆山的。。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9级残疾,如果继续在公司上班,能马上拿到手的赔偿应该是8个月伤残补助金,即8*2000=16000,公司居然会答应赔你4万,不太可能吧....

辞退你的话,你可以拿到3项赔偿,分别是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其中9级的伤残补助金是8个月本人工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省的标准都不同,湖南是分别为8个月本人工资,所以如果在湖南合计能拿到24个月工资,也就是24*2000=48000

具体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也不知道昆山的这2项标准是多少个月,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