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56:47
财产法定人名市场门面是我父亲和母亲的名字,双门面和住房是我父亲和继母的名字。父亲遗言,市场门面和双门面全部归我所有,住房由继母住到去世后再归我继承,继母女儿读书全部归我出,一直到继母女儿结婚。继母老了以后由我赡养。
我想问一问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果无效该怎么分配才合理。
遗书是父亲亲笔写的有签名有年月日
没有见征人。不知道遗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想知道如果打官司继母可以分到多少遗产。

如果是遗言的话,应该有2-3个无关人在场证明才有效,遗嘱的话有签名,内容不违反法律就有效,如果打官司,那你继母主张遗书就赢定了,因为遗嘱的法定效力大于法定继承

遗言的内容没有问题,但遗言是需要有见证人的,否则当其他人有异议时你很难举证。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门面和住房你继母拥有一半产权,你父亲无权处分你继母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

假如一切不变,你父亲去世后,你继母当可获得双门面和住房75%的产权。

1、遗嘱,部分无效、部分有效。你父亲处分自己财产份额的部分有效,处分你母亲及继母的部分无效。
2、自书遗嘱,无须见证人,考虑到其效力,可以考虑公证。
3、如果就你所述遗嘱进行诉讼,继母应当享有双门面和住房一半的份额,其他财产与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