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科举制的发展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31:04
简单的

主要是这样的:
1、西周时期,大夫以上的爵位和官职是世袭的,大夫以下的低级职务才是挑选士来担任的。西周的士是贵族的最低层,是军队的骨干,是武士的通称。选士的基本方法是乡里来荐举,就是所谓的乡举里选。被乡里荐举出来的人叫秀士。秀士由诸侯贡献于天子,入大学学习。学成以后,天子考试其射艺,然后授予官爵。

2、战国时期的士,主要指有一定知识技能的人,与西周的武士有所区别。士的来源有推荐、自荐等不同的途径。能否大胆使用有才干的士人担任重要职务,是各国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

3、汉代对士人采取培养和使用的政策。京师开办太学,由郡国选送博士弟子入太学学习,由太常选拔。然后据考试优劣授予郎中、文学掌故等官职。选士的另一条途径是察举,即由公卿、列侯、郡国守相等经过考察后向朝廷推荐。察举的科目,常见的有贤良方正、秀才、孝廉、明经等。汉代的察举,实权掌握在公、卿、守、相手里,所举的科目,又以道德品行为重,考试虽间有使用,但不受重视。此种方法易产生流弊。第三条途径是征辟。某些有名望的士人,皇帝不经荐举,直接征聘,多授予博士或待诏的称号,侍从左右,备顾问。

4、魏晋以后,察举制度发展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察举的对象分为九等,政府按等录用,叫做“九品官人法”。中正,是推选朝官中有声望的人,担任州、郡的中正,负责对士人品级的评定。九品中正制初实行时,继续贯彻曹操“唯才是举”的原则,评定人物主要看才能,在当时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5、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和辟举制,大小官吏都由中央政府任命,选士既不须州郡的荐举,也不经中正的评定,而是由朝廷用公开考试的方法甄别选用。这便是科举制的真正开始。

6、唐代继承并大大发展了隋代创置的科举制度。考试科目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是皇帝临时诏令设置的科目。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应试者以明经和进士二科最多,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当时人所重视。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一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并送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的通称举人。考试合格的,州县长官要设酒招待,叫“鹿鸣宴”。尚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