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税法新制度的几个疑惑 请教高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41:30
我是新制度下考生,新书有些地方说得不清不楚的,有几个疑惑想请教高人
1.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能不能抵扣(新书上没明确说明,而2008年的书上明确说明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不可抵扣)
2.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要不要征税
3.是不是企业购进所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都可抵扣,还是要分生产性和非生产性
4.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的税收优惠政策还适不适用?新书上没有收录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例题里计算时还是用了(课本220页例7-3,铁矿石按税额的40%计算)
2.销售旧物品售价和原值的对比不是2009年以前的制度吗?2009年的税法书(P46页)根本就没有提到要对比售价和原值
4.我是说资源税,2008年铁矿石可以按应纳税额减按40%计税,有色金属矿可按应纳税额的70%计税,现在还是不是?

1 这个必须看清业务发生的时间 在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购入 相关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运费也可以按照运输发票上金额乘以7%进行抵扣 的但作为自用消费品的除外 比如小汽车 发生在09年之前的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 相关运费也就不能抵扣了 运费是否可以抵扣完全要看相关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
2 个人销售旧车的情况 如果售价超过原值 要按照4%税率减半征收 如果未超过 免征增值税
3 作为自用消费品的不能抵扣
4 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税种 增值税的话 从09年开始 金属矿采选产品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盐(食用盐除外)都不再适用13%税率 改用17%税率 不过一切依据要视教材和大纲为准

我没有新教材 以上内容都是旧教材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