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遗失及续签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6:56:32
我是04年和公司签定的五年的劳动合同.签定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和本人各执一份.后来我发生了一个小车祸,才发现我手上没有劳动合同.然后去用人单位借原件合同来办理手续.后发现用人单位的那份合同找不到了.
我的问题是:
1. 我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 ,用人单位要求我尽快归还劳动合同,但是可能是遗失了,我该怎么办?

2. 劳动合同遗失会影响到后面合同的续签吗?

请哥哥姐姐给我指点指点...
详细一点...

1、尽管用人单位的那份合同找不到了,但有事实劳动关系。有其它证据:
(1)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2、不会影响到后面合同的续签。

广东胡律师:

1、你确定遗失了跟单位说明情况就行;

2、劳动合同遗失只要单位觉得没什么,百你不会以单位也没有合同之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以未签劳动合同要单位给你双倍工资赔偿就行,你们之后仍然是可以续签。

1、劳动合同遗失是没什么问题的,双方可以补签。如果不补签也不存在太大的问题,如果提起劳动诉讼的话,只要自己能够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其它相关细节大多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所以反而是用人单位弄丢了劳动合同会存在问题。

2、是否遗失劳动合同不会影响续签。如果单位以此为由不予续签的,你可以要求其支付2008之后工龄的经济补偿。

只要双方都承认此事实就没问题。重新补签一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