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假协议,假签名和按手印,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34:49
第一,对方造假的那份纠纷协议,并付诸实施,显然已经违法,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下法我把这份建房间距的这份协议写出来给大家看看:
建房间距协议
协议双方:徐海土(以下简称甲方)是指我邻居
郑土木(以下简称乙方)是指我老爸
兹有芳村镇(上牛角村)村民徐海土和郑土木,因甲方要求新建房屋改善居住条件,涉及到与乙方房屋相互间距问题,经村干部,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新建房屋时,乙方同意在房屋(南)侧双方共同保留屋弄(即墙间距)西南角保持壹点零(最窄位置)(大写)米,作为今后使用通道或出路。
2、乙方今后若需要重新建房时,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新建房屋(壹点零(最窄位置)(大写)米)设立墙,即墙间距。双方应相互遵守意愿。
3、其他附加规定。
4、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委会保留壹份,报送镇办壹份。
下面就是村干部的签名:有两个
然后是我爸的签名和手印
最后是甲方的签名和私章。
时间为2009年3月8日。
就是这样一份协议,我们全不知情,内容更是不知道。经过调查,村干部的签字是代签的,两个村干部都说没有签过字。
我爸更是没有签过字,更没有按手印,完全可以鉴定,另外说协议我家一份,可是手上仅有的一份还是从镇办复印来的呢。至于甲方和村干部就无从知晓了。
由此,应该可以判断这份协议是无效的,那么他按照协议上去实施,也应该是违法的。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其拆除,给我们保留原先的2.5米的宽度。(很多邻居是可以作证的)根据《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对历史形成的通道,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负有不得阻塞的义务。也就是说对方没有权利阻塞我所描述的历史过道2.5米的宽度。而实际只给我们保留了一米的通道。
根据《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情况描述得还不是一般的复杂,其实事情很简单。

对方伪造假协议,假签名和按手印,你们完全可以根据证据去报警追究对方的伪证罪(诈骗罪这个还要看具体的证据,从你的描述中没法判断);

你父亲没有采取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竟然去采取武力,双方斗殴以至于警方根据你们的伤势情况判定对方赔偿50%责任,对于这个处理你不满意可以去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1、对于对方伪造假协议,携证据去检察机关举报;

2、对于派出所的调解结果不满意,去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表述不清,无法判断!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1、伪造的协议自始至终无效。建房要申请获得批准,通过欺骗手段获得批准的,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原来的批准。通过欺骗手段而建造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原批准机关可以责令其自行拆除,或强行拆除。
2、违法建房侵犯相邻权,可以起诉要求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打人事件的具体情况不详细,无法弄清双方的责任大小。估计派出所处于这种考虑,按同等责任处理的。如果你对派出所的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4、伪证罪是指诉讼开始后伪造的才构成这种犯罪。诈骗更谈不上。

如是假的并已通过鉴定,其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效力并可追究其伪证罪和诈骗罪!